哈报网讯 记者从保险行业协会获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从6月1日起,保险代理人与客户联系业务时花费的打车费、礼品费、宣传单等展业成本免收个人所得税。 从6月1日开始,国家税务机关将减免保险营销员佣金税收。只征收佣金收入的60%部分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征收个人所得税。收入低于1100元的保险营销员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代理人刘宏对记者说,他每个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展业费500元,还要交税,入不敷出。新规实施使每个月多赚100多元。合众人寿保险公司的韩经理表示,此次保险营销员的减税幅度与工薪阶层大体相当,有利于调动营销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对广大保户的服务质量,减少保险营销队伍流动频繁的问题,增加行业的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