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原因: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压低试用期工资、试用期间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比较突出,草案一审稿依据工作岗位的技术含量确定试用期长短,有些常委会委员认为,这样规定在实践中难以操作。
养老保险账户 可以全国流动
修改内容:草案二审稿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 户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劳务派遣一般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修改原因:现在社会保险实行地方统筹,其中一个最大弊端就是劳动者的个人账户不能在全国范围内流动。比如,某人今年在广东打工,明年到江苏打工,今年的社会保险费就留在了广州,如果不发给其本人,他到了江苏就要另外登记,但是如果发给本人,又违反了社会保险的社会共济原则。
一月内不订合同 用人单位将被罚
修改内容:二审稿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办理用工手续,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办理用工手续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两倍的工资。
修改原因:一审稿规定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意见认为这样规定无法操作,实践中未必对劳动者有利。
七审物权法 创人大审议之最
占路车位归业主共有
物权法草案昨天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七审,创下了人大审议法律草案次数之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将物权法(草案)提请明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七审稿将车库车位归属规定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其他新条款:
删去质押公路、桥梁收费权的有关条款。
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修改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物权法草案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土地承包期届满可继续承包。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昨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首次审议,草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结束了我国沿用十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执行不同税率的“异税”时代。
草案还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将实行20%照顾性税率。小型微利企业的具体标准,国务院将在实施条例中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