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精神运动性抑制及缄默。
急性应激后常常出现,持续时间一般在一周左右。
临床表现:1.木僵:少语少动或不语不动;2.违拗:对要求做的动作表现抗拒;3.刻板言动:不断重复其言语和动作,目的不明;4.缄默:意识清晰下沉默不语。
处理原则:耐心细致地疏导病人,给予支持、解释、安慰和鼓励。
药物治疗:可选用氟西汀20mg/天,或地西泮10 mg,在有可行的辅助呼吸支持下静脉缓慢推注(大于5分钟)。
(十三)拒食。
灾难之后的拒食常常与抑郁有关。受治者通常有消极概念和自责自罪观念。
处理原则:加强护理,清洁口腔,给予鼻饲或静脉营养;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给予心理支持、安慰。
药物治疗:可选用米氮平15—30 mg/天,伴有睡眠不佳者可选用小剂量奥氮平1.25--5mg/每晚治疗。
(十四)对肢体残疾或缺失造成的心理干预。
临床表现:对外界刺激敏感,易遭受挫折,自卑、愤怒、敌视、焦虑;学习、生活困难,人际交往受限,依赖感重;表现抑郁焦虑。
处理原则:帮助受治者逐渐接受肢体残疾的现实,告知此为保住生命的必须条件,矫形支具与装配假肢将帮助他们适应新的生活。帮助受治者逐渐适应肢体残疾,鼓励其用自己的能力补偿身体的缺陷。
药物治疗:焦虑不安者,可选择地西泮2.5—5mg/次,b.i.d;阿普唑仑0.4--0.8 mg/次,t.i.d,或氟哌噻吨美利曲辛1—2片/天,或用SSRIs如帕罗西汀20mg/天或氟西汀20mg/天、SNRIs
如文拉法辛75--225mg/天治疗。
灾难后临床常见精神卫生问题处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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