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为青少年体质健康达标确定时间表
本报讯记者谭嘉从教育部获悉,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要求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
《意见》要求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青少年近视率。此外,还必须确保青少年休息睡眠时间,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并保证必要的健康教育时间。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使青少年学生每年都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对城乡青少年及其家庭加强营养指导。建立青少年营养状况监测机制,加强青少年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
《意见》强调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合力。学校卫生是国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的监督与指导。要把城乡中小学生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覆盖人群。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卫生医疗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和协助学校的卫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行政区域内学校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开展卫生监督、监测,依法进行免疫预防接种,所需费用纳入公共卫生经费支付范围。中小学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设立卫生室,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巡查制度,加强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卫生管理。







